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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员服务协议、代收代付委托协议

  • 中国磷交所
  • 发布时间:07/08/2015
  • 更新时间:07/05/2021
  • 点击数:10,448

磷交所注册会员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注册会员):

乙方(交易平台):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其交易平台上代理甲方的宣传推广、产品销售、产品采购等行为,乙方并提供相应所需的信息资料和产品等。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提供相关代理服务。

第三条  本协议在甲方成为乙方会员之前签署,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确认已仔细研读并认可本协议全部条款以及《磷交所交易管理规则(暂行)》、《磷交所资金安全保障规则》、《磷交所代收代付委托协议》、金融服务相关文件,且视为乙方已就有关问题做出全面细致的解释。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同时签订《磷交所代收代付委托协议》。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平台为磷资源产品现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honglinex.com/.com.cn/.cn中文域名:磷交所)。乙方提供甲方交易账号、初始密码、广发银行现金管理系统查询账号、查询密码、客户端和其他相关设施,并由乙方为甲方代收代付甲方参与的交易过程中电子合同项下资金及款项。

第五条  甲方自愿在乙方所提供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并承诺严格遵守交易平台的相关制度。

第六条  甲方自愿采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但交易执行设备由甲方自行准备,并自行保存及修改密码。甲方应当妥善保护自己的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密码一经使用,即为甲方行为,对因密码及账号使用不当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甲方应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可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管理后台进行交易资金账户查询。如甲方需进行交易资金账户信息修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交易资金账户信息更改申请,经乙方审核通过,并与甲方再次确认后,由乙方进行修改。

第八条 乙方与广发银行合作为甲方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的正常交易提供资金安全监管,并负责乙方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全过程的资金安全;甲方可通过广发银行提供的现金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交易资金在银行端的交易明细情况和余额情况。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甲方代收代付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信用金、货款、物流费和其他相关业务的款项,并同意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和签订款项代收代付协议,甲方在乙方交易平台进行任何有关操作时,需完全阅读、理解并同意乙方《磷交所代收代付委托协议》、《磷交所资金安全保障规则》内的所有条款。涉及融资交易的,双方需另行签署相关融资协议。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和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条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交易会员资料和信息产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如有口头或其它方式泄露,直接、间接给乙方其他客户提供甲方产品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全部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或交易数据中断,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作为有效数据。

第十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甲方的参考,乙方不对甲方因使用其所提供的分析服务或信息资讯产品所造成的结果负责,甲方自行承担风险。

第十三条  若甲方未按照《磷交所交易管理规则(暂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交易,而是与交易会员进行线下交易,乙方不对甲方因此交易行为造成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在交易平台交易的货物必须保证物权归自己所有,无权属争议,无抵押担保等,并保证无质量瑕疵,保证交易行为已经物权共有人同意,保证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因以上问题造成他人损失由甲方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一经乙方确认为交易会员,自动享有乙方提供以下服务的权利:

1、 信息技术服务

1) 浏览产品资料,技术指标;

2) 浏览产品报价,市场分析;

3) 浏览文献、讲座,应用案例;

4) 浏览行业政策,新闻热点、行业资讯;

5) 浏览交易平台的促销活动和招标信息;

6) 3个手机号码接收短信资讯,3个企业信箱接收电子期刊;

7) 委托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发布产品信息;

8) 交易平台注册会员企业的产品介绍、应用介绍;

9) 电子期刊;

10) 市场行情月度报告;

11) 提供行业的季度、年度产量信息;

12) 提供行业的季度、年度市场分析报告;

13) 提供行业的年度进出口统计数据;

14) 浏览交易平台真实交易价、特价、竞拍底价。

2、 展示推广服务

1) 享受优先参加交易平台组织的组团参展、行业会议的资格;

2) 交易平台参加国内外展会时,现场代发会员资料;

3) 根据需要制作企业宣传专题一个,并在交易平台网站推荐位置上显示一个月;

4) 交易平台网站“推荐交易会员”或其它相关广告资源位置免费显示一个月。

3、 交易服务

1) 依托交易平台发布产品上架交易信息;

2) 按选择的交易方式和填写的交易申请信息参与交易;

3) 配备专职促销人员;

4) 查询交易平台真实交易行为、结果公布和交易历史数据;

5) 每月库存报表、销售报表。

4、 仓储物流、融资等增值服务

1) 享受交易平台提供的仓储服务(需另行签署协议);

2) 享受交易平台提供的物流服务(需另行签署协议);

3) 享受相关融资服务 (有特殊需求的,需另行签署协议);

4) 享受交易平台提供的Saas服务。

5)  相关业务法律咨询。

 

第三章  交易与费用

第十六条  甲方欲在乙方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须提交合法完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  甲方将需要通过乙方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商品、或需委托甲方进行采购的商品真实详细信息提交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如因甲方故意隐瞒或虚报信息,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就故意隐瞒或虚报信息不予确认,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八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交易平台服务,甲方应当熟练掌握交易平台操作程序,如因甲方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所提供的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注册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  如甲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及《磷交所交易管理规则(暂行)》,存在违约行为,乙方有权随时取消甲方交易会员资格,并中断或终止提供服务。

 

第四章  争议与仲裁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可提交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项,双方一致同意按《磷交所交易管理规则(暂行)》执行。《磷交所交易管理规则(暂行)》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协议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该书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本协议附件:

附件一:法人代表委托书

附件二:注册企业角色分配说明

附件三:《磷交所交易管理规则(暂行)》、《磷交所代收代付委托协议》、《磷交所资金安全保障规则》(详见磷交所网站)

 

附件一: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          系(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特别授权以公司名义在磷交所办理协议签署、会员注册、交易管理等一切事宜,主持和负责在磷交所的一切活动和行为,我方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及法人代表发送书面声明至磷交所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签名)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企业会员注册角色分配说明

企业名称

 

注册企业角色分配情况

 

企业管理员

(初始注册人员)

出纳员

会计员

采购员

采购

审批员

销售员

销售

审批员

登录账号

 

 

 

 

 

 

 

责任人

 

 

 

 

 

 

 

责任人职务

 

 

 

 

 

 

 

责任人电话

 

 

 

 

 

 

 

责任人邮箱

 

 

 

 

 

 

 

我公司承认以上角色的责任人员及登录账号在磷交所的一切操作行为均为我公司授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磷交所代收代付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注册会员):

乙方(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为解决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磷交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平台”)进行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款项收取和支付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委托范围

甲方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委托乙方进行交易平台电子合同项下资金的支付和收取。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用于支付的资金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所委托的来往款项都为合法资金。

甲方自行保管交易账户及密码,乙方仅根据甲方在交易平台执行的交易操作指令执行款项的代收和代付职责,对甲方委托收取或支付的并实际到账的资金安全性承担监督和保管责任,并承担资金灭失和资金非法挪用的法律责任。

甲方应对其交易账户及密码在交易平台的所有操作行为负责,在未收到乙方纸质的账户和密码遗失申明之前,乙方将视为甲方交易账户的任何操作均由甲方执行或认可。

如发生网络故障、网络升级,银行系统问题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完成代收代付任务,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

委托期限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至甲方书面申请取消委托。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不收取委托服务费,但甲方需对资金对外支付时的跨行、跨地区的银行手续费部分进行支付,该项费用由银行在乙方执行代付职责时一并从甲方关联账户扣取。

四、 纠纷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所引发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由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有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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