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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化肥“直面”市场化

  • 中国磷交所
  • 发布时间:03/01/2017
  • 更新时间:03/01/2017
  • 点击数:868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过去“供不应求”,一度被视为“特殊商品”进行管理,享受原料、电价、运输、天然气、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待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成本。现在,化肥产业借助政府“有形的手”,已走到了正确的轨道上来,但却面临着产能过剩的“浮肿”局面,减肥增效势在必行。

取消优惠政策,逐步减少化肥产品与其它商品相比的优惠“空间”,借助市场这双“无形的手”,正是对化解产能过剩、推进化肥产业转型升级的最好注脚。

2016年,化肥生产流通环节运、气、电、税等诸多优惠政策陆续取消,化肥正在由过去保障农业生产的物资开始向一般的商品转换,市场化进程跨出重要一步。

短期内,各项优惠政策的取消,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将会令企业经营压力倍增,不少抗压性较弱的企业受到沉重打击,举步维艰。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阵痛之后,市场化浪潮中的化肥产业的整合力度将不断加快,发展更加具有可持续性。

2016年化肥产业重大政策变动盘点与解读

取消电价优惠政策

4月20日起,全国不再保留实施了53年的化肥生产优惠电价政策,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

该政策源于2015年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接下来,取消化肥生产优惠电价的进程在全国各省份陆续启动。截止目前,化肥生产优惠电价已全部取消。

解读:过往化肥用电采取的是“小步慢调”的节奏逐步取消,而且每次价格上调幅度不大,目的是让企业逐步适应。本次全部取消优惠电价,短期来说对部分高成本化肥企业不利,增加了生产成本,导致国内化肥企业(尤其是尿素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下降,出口面临严峻考验。但总体来看,取消优惠电价将倒逼化肥企业转型升级,加速落后产能退出,促进企业技术革新,更有利于净化市场。

增值税过渡期结束

2016年7月1日,为期一年的增值税征收过渡期结束,正式恢复征收13%的增值税。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化肥增值税进入过渡期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016年7月1日起,化肥增值税过渡期政策到期,各品类肥料统一征收13%的增值税。

解读:恢复增值税征收,短期企业成本上升,一定程度上能推动化肥价格上涨、成本压力向下传导,推动包括终端消费在内的化肥产业链各环节的利润再分配。

而中长期看,该政策有利于化肥产业竞争格局优化。目前我国化肥产业产能过剩(除钾肥)局面仍较为明显。增值税的征收将通过适度提高化肥企业成本,加速淘汰规模小、设备落后、盈利能力差的中小化肥生产企业,同时对企业起到更强的约束监管,总体有利于提升化肥产业运行的规范度,进一步优化产业竞争格局。

铁运陆运费用提升

铁路方面,运费调整力度加大。不同于往年针对化肥运输不提价或微提价,2016年以来乌鲁木齐铁路局、太原铁路局等陆续下发《铁路局关于落实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定价机制调整货运价格的通知》,将化肥铁路运费优惠取消,执行基准运价,铁路运费较前期上涨10-20%,且运力紧张。

公路方面,“治超”行动刺激肥料行情动荡。9月21日起,堪称“史上最严治超措施”——《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方案旨在统一货车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打击过去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的乱象,但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汽车运力,制约化肥企业的发运,提高了运输成本。

解读:铁路公路运费价格的上涨,对当前同质化竞争激烈、价格低迷的化肥市场来说,运价的调整无疑对整体市场的行情将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

一直以来,化肥生产使用天然气的价格都是国家定价,享受优惠政策。但从2016年11月10日起,国家改革委《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下发,调整了过往的优惠政策,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

解读:当前我国化肥产业产能整体过剩,全国尿素产能8200万吨左右,煤制尿素产能已达6000多万吨,而2015年国内尿素消费量仅为5500万吨左右。因此,虽然在气价全面放开后,部分气头尿素企业为了应对政策落地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调低了2016年的化肥生产计划,但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反而,而一些气头化肥生产企业正可以以此为契机,调整产业结构,研发个性化、差异化的新产品。

“土十条”出台

千呼万唤始出来。5月3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

近年来,我国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而在农业生产上,污水灌溉、畜禽养殖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则导致耕地土壤污染。

民以食为天,土以质为先,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解读:《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对化肥产业意义重大。化肥产业产能过剩日益加剧,经济下行导致农资市场一片惨淡,企业与经销商利润微薄。《土十条》所强调的“耕地土壤的修护与改良”为肥料企业乃至经销商的转型、升级指明了新的方向和领域---农田土壤修护。

新形势下,环保、高效、生态、优质的新型肥料必将迎来爆发式的需求市场和发展机遇,同时倒逼肥料、农药、种植等农业生产各个环节进行产品、技术、质量的结构性调整和改进。

2017年化肥出口关税出炉

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对化肥及相关产品出口关税做了较大幅度调整,取消尿素、磷酸二铵等产品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复合肥出口关税等。

解读:关税调整体现了政府加快化肥产品市场化、创造更加公平出口环境的决心。降税则意味着企业经营成本下降,将直接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这是实实在在的新年“红包”。当前尿素、磷铵、复合肥企业产能过剩,取消(降低)出口关税减少了企业的出口成本,有助于提高我国肥料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对缓解国内低迷的市场行情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农财网农化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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